2020 年 5 月 27 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 控工作,发现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巩固 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 综发〔2020〕 141 号)、江苏省《全省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 作方案》、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连云港市质控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市麻醉 质控中心、检验质控中心、血透质控中心开展了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联 合督查工作。
12 名专家分为 3 组同时开展督查,共督查了二、三级各级别医院, 含公立、民营的 19 家医疗机构,分别是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 市四院、市立东方医院、市中医院、赣榆区人民医院、东海县人民医 院、灌云县人民医院、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赣榆区中医院、东海县 中医院、灌云县中医院、灌南县中医院、连云港圣安医院、赣榆瑞慈 医院、东海仁慈医院、灌云仁济医院、灌南县人民医院。
督查结束后,质控中心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各质控中心督查结果 并反馈上报市卫健委,由卫健委统一下发至各检查单位,并督促其后 期整改。
为保证督查的同质性,在督查前,麻醉、检验、血透质控中心进 行了督查前培训。
连云港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办公室
连云港市医院协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