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医院协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为主,以及与医院经营管理、科学研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为江苏省医院协会团体会员。
协会前身是2003年成立的连云港市医院管理学会。2006年11月更名为连云港市医院协会。
协会自成立以来,周伟、李小民分别任第一届、第二届理事会会长。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次会员大会,选举李小民为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协会现有分支机构22个,会员194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连云港市民政局。本会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另接受江苏省医院协会业务指导。2023年被确认为4A级社会组织。
连云港市医院协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医院、服务社会为己任,不断提高协会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努力把协会建成服务、创新、共享的平台,办成会员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行业协会,为提高全市医院的管理水平,为健康连云港建设作出新贡献。
工作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依法加强医疗行业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指导、自律、协调、监督作用,提高会员的管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改革和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主要任务
(一)宣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促进我省医疗机构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二)依法维护医疗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环境和秩序。
(三)开展医疗行业的调查研究,了解各级各类医院及有关医疗机构的现状、要求和愿望,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协助制订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开展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开展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
(五)开展科学管理学术、技术研究,组织相关学术探讨、调研、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医院管理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管理咨询,提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六)编辑出版科学管理方面的学术期刊、书籍及信息资料、音像制品。
(七)受政府部门委托,协助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评价体系,进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及认证。
(八)支持农村和社区基层医疗工作,支援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水平的提高。
(九)受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对医院建筑及常用仪器设备等进行管理规范化建设、质量分析与评价。
(十)促进医疗机构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十一)加强与国内外医院行业组织及医院管理学术团体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友好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