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Admin
  • 浏览数:2307

各县区卫健委,委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41号)要求及江苏省《全省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我委委托市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医疗质控中心、护理内科质控制中心、院感质控中心共同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回头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及督查内容

针对当前疫情特殊时期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需求,围绕医疗机构医疗、护理、院感新冠肺炎防控措施整改情况强化制度落实,优化工作预案,保证防控质量和安全。

二、督查时间:

2020年723日全天。

三、督查对象:

赣榆区人民医院、连云港圣安医院东海县人民医院、东海仁慈医院、灌云仁济医院。

四、专家组人员组成:

督查专家由医疗、护理、院感专家组成,其中医疗专业专家为组长,人员分组见附件。

督察组于督查结束后三天内将“回头看”结果(包括整体情况、各备查医院整改情况、未整改项目、新增问题项目及整改建议等)电子版反馈至市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办公室邮箱(lygsyyxh@163.com)。

五、其他要求:

请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卫健委做好车辆保障工作,安排专人提前与市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确定行程。

请各备查医院高度重视本次“回头看”工作,对于存在问题仍较多的医院,将责成卫生监督所依法依归严肃处理。

联系人:曹兆兰(组长),18082399308

附件:市级专家组人员组成

 

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

202078日

 

附件:

市级专家组人员组成

检查类别

姓名

职务

医疗

曹兆兰(组长)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18082399308)

护理

董菲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院感

惠艳

连云港市市立东方医院院感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