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医院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医院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连云港市医院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只收取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免收会费。
1、二级医疗机构每年2000元。
2、三级医疗机构每年5000元。
3、与医院经营管理有关的科研、教学、咨询机构每年3000元。
4、企业会员单位每年10000元;企业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50000元以上。
二、会费缴纳方式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医院经营管理有关的科研、教学、咨询机构,相关企业的会费由本会直接收缴。
三、会费管理
1、会费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2、收取会费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3、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性支出和协会相关活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4、会费的使用接受会员的咨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