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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医院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医院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连云港市医院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只收取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免收会费。

1、二级医疗机构每年2000元。

2、三级医疗机构每年5000元。

3、与医院经营管理有关的科研、教学、咨询机构每年3000元。

4、企业会员单位每年10000元;企业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50000以上

二、会费缴纳方式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医院经营管理有关的科研、教学、咨询机构,相关企业的会费由本会直接收缴。

三、会费管理

1、会费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2、收取会费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3、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性支出和协会相关活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4、会费的使用接受会员的咨询和监督。